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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传105国道杏坛路口跨线桥上出现“抛尸”?谣言!警情通报来了!

佛山日报 2020-02-27


今天上午

一个小视频在朋友圈里被广泛传播

▲视频截图


有网友称

105国道杏坛路口跨线桥上出现“抛尸”

一时人心惶惶


对此,今日13时26分

顺德警察发布警情通报



警情通报


9月27日上午6时许,110接报,105国道顺德区大良街道杏坛跨线桥桥面有人倒卧在地。接报后,公安、医院等部门立即前往处置。


经初步调查,1名女子(年约40岁,身份待查)步行途经上址时与机动车发生碰撞,经医护人员到场证实已死亡,肇事机动车逃离现场


目前,警方正全力查缉肇事车辆,同时敦促肇事司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。



从警情通报可知

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

请知情群众积极举报!


同时,要提醒各位网友

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!

要知道编造散布谣言

会被追究法律责任!


 

行政处罚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”


刑事处罚

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:“制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

请大家认清谣言

做到文明上网、文明发帖、文明言论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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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顺德警察、珠江商报

编辑 | 夏潇潇

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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